高血脂常毫無症狀,許多人在健康檢查後看到報告上的紅字,才意外發現膽固醇過高或三酸甘油酯過高。究竟高到何種程度,才建議開始服用藥物控制呢?
第一年應每3-6個月抽血檢查一次,第二年以後應至少每6-12個月抽血檢查一次,同時請注意副作用之產生如肝功能異常,橫紋肌溶解症。
讓我們先來看看這兩個例子。
- 35歲的李小姐,長期服用高血壓藥物,她的抽血報告為:總膽固醇 250 mg/dL,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170 mg/dL,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50mg/dL,三酸甘油酯 150 mg/dL,醫師建議她控制飲食與規律運動,並於三到六個月後再追蹤血脂肪,若持續偏高,需開始服用藥物。李小姐說:會回去好好努力,希望三個月後可以不要吃藥。
- 55歲的陳先生,經體檢才發現高血糖,確診糖尿病,血脂肪檢查為:總膽固醇 200 mg/dL,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115 mg/dL ,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45 mg/dL,三酸甘油酯 199 mg/dL,醫師鼓勵病人除了糖尿病藥物外,也立即接受降血脂藥物治療。陳先生決定血脂血糖一併好好積極控制。
針對每個人的疾病史、年齡、性別、是否抽菸等不同風險,作為是否開始服用藥物的判斷。以下是目前健保對於降血脂藥物的給付規定。
健保降血脂藥物給付規定 (2019)
心血管疾病定義
- 冠狀動脈粥狀硬化患者包含:心絞痛病人,有心導管證實或缺氧性心電圖變化或負荷性試驗陽性反應者(附檢查報告)
- 缺血型腦血管疾病患者包含:
- 腦梗塞
- 暫時性腦缺血患者(TIA)
- 有症狀之頸動脈狹窄。(後兩者診斷須由神經科醫師確立)
危險因子定義
- 高血壓
- 男性≧45歲,女性≧55歲或停經者
- 有早發性冠心病家族史 ( 男性≦55歲,女性≦65歲 )
- HDL-C < 40mg/dL
- 吸菸 (因吸菸而符合治療準則個案,若未戒菸而要求藥物治療,應自費治療)
處方規定
結論
因高血脂常無症狀,大多抽血看到紅字才知道。除了一般勞工體檢或自費健康檢查,也可多利用健保開辦的免費「成人預防保健」方案,提供40歲以上至未滿65歲民眾每3年一次成人健康檢查,以及55歲以上原住民、35歲以上小兒麻痺患者、及65歲以上民眾每年一次成人健康檢查。
心血管疾病患者 (特別是有急性冠狀動脈症候群病史、接受過心導管或冠狀動脈繞道手術等冠狀動脈粥狀硬化患者) 或糖尿病患者,血脂控制標準最嚴格。伴隨更多危險因子,血脂控制也更嚴格。若符合健保用藥規範,建議長期服用藥物並定期追蹤,才能有效降低將來心血管疾病的風險。